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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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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期间设备类固定资产相关业务办理的通知
时间:2020-03-25    浏览次数:

疫情期间,为保障设备类固定资产相关业务的正常开展,更好地服务广大教师,同时避免人员密集做好疫情防护,业务办理时间安排如下:

每周一、三、五:

上午9:00-11:00,

下午3:00-5:00。

周内其他时间每天工作时间均有老师值班,不影响实验室相关业务的办理。

望各位老师周知,请各位老师在办理业务前提前做好所需材料的准备工作,同时按照国家防疫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感谢各位老师的理解与配合。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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