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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时间:2014-03-07    浏览次数: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是学校的一个行政职能部门,负责全校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仪器设备的购置及运行管理、协助实验教学和科研的实施等工作,下设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科、仪器设备管理科、资源共享科、工程实训教育科。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实验室与仪器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实验室和仪器设备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2.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制定和实施实验室总体发展规划、年度建设计划,检查督促实验室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实验室开展评估与考核工作。

3.负责教学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实验教学的条件保障以及各级实验教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与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的申报组织、建设管理和考核验收工作。协同负责实验室用房的统筹规划、面积核定与审批工作。

4.负责仪器设备的预算编制、论证、购置、验收、建账、捐赠、调配、运行、维修与维护、报废、效益考核评价和档案管理等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公务车辆购置审批、报备和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实验室与仪器设备的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实验资源的开放共享、技术服务与绩效考评等组织实施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和学院做好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建设项目、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建设项目等实验室建设项目和科研实验基地的规划、遴选、建设与管理、检查、评估和验收工作。

7.协同做好实验技术队伍的发展规划、编制核算、人员引进、职称晋升、岗位聘用与考核、岗位培训、教学技能提升等工作。做好实验室特殊岗位工作人员保健待遇的审批与劳保发放工作。

8.建立健全并组织实施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组织做好实验师生安全教育、危险源全过程监管、安全设施配置保障、安全应急能力等的建设。

9.统筹负责工程实训教育教学管理,负责工程综合实训中心的规划、建设和监管。

10.负责校分析测试中心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

11.负责草堂校区计算与语言中心运行的监督与管理工作。

12.完成上级机关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