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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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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4-24    浏览次数:

各学院、示范中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精神,为推进信息技术与实验教学的深度融合,持续加强示范中心内涵建设,扎实做好2018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申报、遴选、建设工作,提前布局,提前准备,现将我校2018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背景

2017年7月,教育部决定利用2017-2020四年时间遴选建设1000项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2017年8月底,启动第一批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申报工作,重点支持生物科学类、机械类、电子信息类、化工与制药类、交通运输类等8个专业类别。经高校申报、省级遴选、平台公示、国家评价认定,2018年4月,教育部公示91所高校的105项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名单(见附件)。

根据国家、陕西省安排,学校于2017年9月启动该项目的建设申报工作,经学院推荐、学校评审,推荐3个项目至省教育厅评审,并获批2项省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二、建设内容

实验教学项目作为高校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其建设水平直接决定实验教学的整体质量。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是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实验教学项目深度融合、拓展实验教学内容广度和深度、延伸实验教学时间和空间、提升实验教学质量和水平的重要举措。

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具有“以学生为中心的实验教学理念、准确适宜的实验教学内容、创新多样的教学方式方法、先进可靠的实验研发技术、稳定安全的开放运行模式、敬业专业的实验教学队伍、持续改进的实验评价体系、显著示范的实验教学效果”等八个方面的特点和内容(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

三、建设标准

1.根据2017年通知要求,申报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基本符合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要求(本通知第二条建设内容及要求项)。

(2)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坚持“能实不虚”,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3)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可以完全对外公开服务。

(4)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确保校外互联网网络链接地址直接指向实验项目,且链接流畅;应确保所承诺的并发数以内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2.项目实际建成样式及效果,可参考教育部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平台—实验空间(http://www.ilab-x.com)网站相应类别的具体项目。

四、建设范围

1.结合国家规划和学校实际,2018年重点支持类别如下:

2.对2017年获批的2项省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项目负责人要在原基础上持续改进完善并组织学生应用,学校将视应用成效进行政策和经费支持。

3.对未列入上述重点支持范围,但前期有建设基础且已取得明显建设效果的其他学院(中心)、个人也可提出申请。

五、建设方式

坚持“符合标准、注重质量”的原则,重点对已经具备前期建设基础、基本符合建设标准的项目进行立项支持。采取组织申报、学校评审、立项支持的方式进行。

1.组织申报(5月15日前)

相关学院结合学校重点支持计划,组织人员认真学习领会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建设内容、建设标准,认真参考实验空间网站展示并获批的国家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样式,从实际需要出发,组织建设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填写并于5月15日前提交《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电子版,其中有效链接网址原则上须提供链接地址(所在示范中心网站下醒目位置)。

符合学校2018年重点支持范围,2017年已经提交《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的学院和项目负责人,如《申报表》内容无变化,则无需再提交,直接进入现场答辩环节。

2.现场答辩(5月中下旬)

项目负责人介绍申报项目(建设基础、前期工作、项目进展、建设措施与目标等),对项目进行现场演示、测试,并接受专家组询问。

3.立项支持(6月初)

学校发文确定2018年重点支持项目名单,并核拨建设经费,项目所在学院支持项目负责人推进项目建设。根据安排积极申报并力争获批2018年国家级、省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六、条件支持

1.平台支持。学校统一建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开放共享平台,支持各项目在平台展示应用。

2.经费支持。对于立项支持的项目,学校提供专项经费支持,鼓励学院给予经费配套。

3.政策支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情况列入各示范中心评估指标,国家级、省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获情况列入学院年度业绩考核指标。

4.其他支持。学校提供虚拟仿真实验项目定制开发参照合同、相关软件或项目开发商以及相关政策信息等供参考。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永涛 马 强

联系电话:029-82201804

电子邮箱:sgc@xauat.edu.cn


附件:1.2017年国家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名单

附件:2.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技术要求

附件:3.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

附件:4.2018虚拟仿真项目申报答辩模板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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