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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结构与抗震实验室顺利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初评
时间:2015-05-20    浏览次数:

2015年5月16日-17日,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委派,以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姜红主任任组长的国家实验室认可评审组一行4人,对我校结构与抗震实验室进行现场评审。

姜红主任评审员讲话

16日上午,首次评审见面会在土木工程学院311会议室举行,会议由评审组组长姜红主持。她首先介绍了本次评审组成员组成并宣读了评审通知,对评审依据、安排、分工、评审原则和纪律等方面进行解读。

张成中处长致辞

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张成中处长代表学校对评审专家组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并向专家组简要介绍了我校的基本概况,希望专家组在本次评审中献计献策,多提宝贵意见,不断提升我校在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的创新发展。

苏明周副院长汇报

土木工程学院副院长苏明周教授代表结构与抗震实验室从实验室概况、质量体系运行情况等方面向专家组进行了汇报。

评审组专家现场评审

随后,评审组通过听、看、查、问、考及座谈的形式,对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工作程序、人员、设备、检测方法、环境与设施质量控制以及记录(质量记录和技术记录)的控制、检测报告等全部要素进行了全面的评审。

经过两天的认真检查和现场考核,本次评审确认了结构与抗震实验室申请认可的混凝土、建筑钢材及其连接件、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建筑及区域环境振动等,共三大类49个项目(参数)。评审组对结构与抗震实验室的组织管理体系和技术能力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申请认可的各项内容均符合国家实验室认可的相关要求,一致确认通过现场初评。 

知识链接:

国家实验室认可是指由政府授权或法律规定的一个权威机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对检测/校准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进行的一种评审,属于自愿性认证体系。通过认可的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可在认可的范围内使用CNAS国家实验室认可标志和ILAC国际互认联合标志,所出具的数据国际互认,可参与国际间实验室认可双边、多边合作,获得签署互认协议方国家和地区认可机构的承认,列入获准认可机构名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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