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喜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华诞,确保国庆期间实验师生生命与财产安全,切实有效防范排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现将国庆期间实验室的安全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明确安全责任。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假期仍继续使用的实验室,必须明确相关负责人及安全责任,并按要求登记备案。值班人员要进行安全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
2.严格做好个人防护。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必须通过所在学院、导师开展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本人签字)、安全准入考核后方可开展实验,做好对实验环境与实验项目的风险认知,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开展实验,提前准备好应急物品,根据实验情况选择佩戴防护服、护目镜、口罩等安全防护设施,特别注意危化品、易燃易爆、辐射、特种设备、机械传动、高温高压等对人体的伤害,科学做好个人防护;严禁独自一人在实验室做实验,更不得在实验进行中途离开实验室。所有人员离开之前请做好“四防、四关”工作(“四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四关”即关好门窗、水、电、气)。
3.做好危化品的安全使用与管理。危化品要科学分类,规范储存;有危化品储存、使用或挥发性危险废液储存的实验室严禁明火;使用危化品前,要认真阅读《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周知卡》;需要低温储存的试剂,请在防爆冰箱中储存;易制毒、易制爆试剂务必做好“五双”管理(双人保管、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领退、双人使用);试剂使用完毕务请拧紧瓶盖,避免挥发弥漫;所有危化品须做到账物相符,科学规范做好领用记录。
4.加强气体钢瓶安全管理。对气瓶柜进行安全检查,易燃易爆有毒气体钢瓶必须放在气瓶柜内,气体钢瓶必须做好固定,以免碰撞或倾倒;不再使用的钢瓶委托气体供应商及时运走;易燃、易爆气体与助燃气体分开储存;缺少安全帽、胶圈的钢瓶务必联系气体供应商配备,缺少安全附件的钢瓶应拒收;不使用的气瓶或因实验需要使用完毕的气瓶,务必确保总阀被关闭,以防气体泄漏事故发生;避免因静电引起的爆燃事件。
5.做好实验室特种设备管理。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使用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并及时记录。定期对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和附属仪表进行检查,并保存检查记录,严禁使用超期未检的设备。
6.做好实验室危险废物的规范处置。向废液桶倾倒废液前,务必确定是否会发生反应,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废液桶应盖好盖子,避免挥发或倾倒;严禁向下水道倾倒废液;严禁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放;实验室废液应及时处理,减少储存。
7.做好用电安全管理。大功率仪器设备应单独接线;对于裸露或存在漏电危险的电线,应及时更换;接线板做好固定,避免高温、暴晒,远离水源和易燃有机试剂,严禁放在地面,以免暖气漏水造成触电;避免多个串联或超负荷用电;离开实验室应关闭电源。
8.做好人员规范管理。严禁在实验室开展与实验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无关人员严禁随意进入实验室。
祝广大师生国庆节假期愉快!
原文下载:2019年国庆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提示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