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和学校关于2019年国庆节放假安排,为确保放假期间各实验室安全运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到喜迎国庆70周年期间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松懈思想,切实增强维护实验室安全的政治责任,高度重视实验室稳定安全工作,确保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学院领导、实验室主任和相关管理人员要各司其职,精心安排好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和值班巡查工作。同时加强本单位师生假日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周密做好应对各种突发状况的准备工作,严格做到“预案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
二、自检自查,做好安全隐患整改
1. 9月24-26日,各学院要组织人员进行一次实验室安全集中大检查,对照《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1)逐条逐项集中开展安全隐患自检自查工作,重点加强危化品、易爆品的隐患排查,检查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废液处置等各环节是否存在漏洞,管理措施是否到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人;检查大功率用电设备、压力容器(含气瓶)、消防器材和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坚决杜绝私拉电线、违规使用生活电器等违规行为。
检查后,各实验室将《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交所在学院存档备查。各学院集中梳理实验室自查自纠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相关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于9月26日10:00前将《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表》(附件2)在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系统“实验室安全”管理菜单栏中的“安全隐患整改”中予以提交,逾期未提交的单位视为无实验室安全隐患。
2. 9月27-29日,学校将对全校各实验室进行安全抽查,重点抽查自查发现存在实验室安全隐患和危化品使用单位。
3. 国庆节期间开展实验工作的实验室及所在单位,必须在放假前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警示教育,提高防范能力,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必须严格遵守仪器设备安全操作规范,学生做实验时必须有专业教师现场指导和监督;放假期间人员流动较大,各实验室钥匙必须专人专管,不得擅自外借他人使用;校外人员进入实验室的,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定,履行实验室安全管理手续,同时校内师生去校外做实验的,须遵守对方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三、值班备勤,保持信息通畅
放假期间,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勤和领导带班制度,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学院主管领导和实验室主任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加强安全巡查,做好值班记录,遇重要情况或重要信息应在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的同时,第一时间向学院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报告。
四、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于2019年9月30日(周一)12:00前将本单位《实验室假期值班安排表》在“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系统”予以提交。
联 系 人:刘永涛 马 强
联系电话:029-82201804
电子邮箱:xjdshiyanshi@126.com
地 址:雁塔校区行政楼314室
特此通知
附件 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
2.《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