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教育学分考核认定办法》(西建大〔2018〕160号)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实验室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西建大〔2017〕157号)相关规定,经实验指导教师核报、各开课单位审核汇总、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初审,现将各学院学生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参加的实验室科研开放项目学分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结果见附件)
公示期为10月9日—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实验项目开课单位反馈,各单位汇总后统一报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核定。
认定细则说明:
参加学校实验室科研开放项目,得分0.3学分/项;
学生参加学校实验室科研开放项目每学年获得的学术科技创新实践得分不高于0.6分。
附件:学生参加实验室开放项目学分认定结果(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