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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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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大排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4-22    浏览次数:


 



工程综合实训中心

近期省内外高校接连发生安全事故,教训惨痛。为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发生,确保实验室运行安全,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就开展学校实验室安全大排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夯实责任

各单位要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统筹,认真组织各实验室开展安全检查和后续督促整改工作。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对照文件要求逐条逐项落实,做到责任到人到岗,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掌握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

二、检查内容

各实验室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要求,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逐条逐项的对标对表排查,重点查看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准入机制、安全条件保障、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验室水电安全管理等方面内容。

三、工作安排

(一)二级单位自查自纠阶段(2024年4月22日-24日

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进行部署动员,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安全排查实施方案,组织对各类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各单位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工作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学校检查阶段(2024年4月25日-30日

学校针对各单位提交的实验室安全隐患工作台账,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实验室,学校将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力和检查不合格的实验室,将计入学院业绩考核负面清单,进行全校通报。

四、相关要求

各单位根据自查情况,将《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工作台账》签字盖章后于4月24日(本周三)下班前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联系人:马联系电话:029-82201804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

      3.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工作台账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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