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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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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冷热设备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10-17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冷热设备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实验室冷热设备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实验室平稳安全运行,学校决定开展实验室冷热设备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及范围

(一)检查对象

隶属于学校从事教学、科研等实验、实训活动的场所及其所属设施。

(二)检查范围

1.加热设备:具体包括电热板、恒温水浴/油浴锅、马弗炉、管式炉、电加热套、烘箱、干燥仪等。

2.制冷设备:冻干机、冷水机、制冰机、低温恒温器、防爆冰箱、冰箱(超低温冰箱)、液氮发生器等。

3.加热制冷一体设备:高低温一体机、反应釜恒温系统等。

二、检查内容

1.核查涉及实验室应急预案中是否包含触电、电气火灾、冻/烫伤应急处置内容。

2.核查涉及实验室相关人员是否进行设备操作方面的安全培训。

3.核查涉及实验室是否配备相应防护物资及个体防护用品。

4.核查加热设备旁是否堆放有易燃易爆物品。

5.核查加热设备、明火装置与气体管路是否有安全间隔距离。

6.核查大功率冷热设备是否使用专用插座。

7.核查加热设备周边醒目位置是否张贴高温警示标志。

8.核查加热设备是否放置在木质等易燃物品上。

9.核查烘箱、电阻炉是否超期使用(一般使用期限控制为12年)。

10.核查否有使用明火电炉、电吹风、电热枪未及时拔除电源插头行为。

11.核查加热设备或明火设备使用时是否无人值守或脱岗。

12.核查加热设备是否有操作规程或安全操作规程。

13.核查是否有使用常规冰箱储放危险化学品的情况。

14.核查冰箱内物品是否有标识、是否可靠密封。

15.核查冰箱内是否有食品。

16.核查走廊内冰箱是否上锁。

17.核查冰箱是否超期使用(一般使用期限控制为10年)。

18.核查冰箱周围是否堆放杂物,散热空间是否良好。

三、工作安排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根据冷热设备的定义、检查范围,从学校资产系统中导出相关设备信息台账(附件)。相关涉及单位应组织实验室对照台账信息,核实统计实验室冷热设备种类、数量、分布及存放情况,形成本单位实验室冷热设备管理台账。根据检查内容,开展实验室冷热设备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建立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并做好检查、整改记录,存底留痕。需要学校协调解决的及时上报,对短期内无法整改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限时整改。

学校后期对涉及实验室进行实地复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学校将通过整改通知书工作提醒函等形式,责令相关单位及时开展整改落实工作

四、工作要求

冷热设备是学校实验室安全重要的危险源和风险点。请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尽快摸底统计,形成本单位实验室冷热设备管理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认真排查整改,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请相关涉及单位于10月31日前,将汇总的实验室冷热设备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台账(签字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联系人:马 苗;联系电话:029-82201804


附件:实验室冷热设备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台账(系统导出)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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