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确保实验室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5〕8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陕教技办〔2025〕3号)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度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安全工作无小事,实验室安全更是校园安全防范的重要环节,各单位要把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统筹,从严从实从细做好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二)提升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各单位要压实各级安全责任,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切实承担起实验室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做到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层层压实安全管理责任。
(三)健全管理体系,完善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各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分级分类、隐患排查、教育培训、风险评估、应急预案等,确保安全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做好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完善实验室管理人员奖惩机制,避免只有责任没有激励情况。
(四)强化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要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对进入实验室人员,尤其是对初次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做好准入教育及应急处置培训,要对可能影响人身安全的实验环节做好管控,落实个体防护,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安排
(一)二级单位自查整改阶段(4月23日—5月20日)
各单位按照工作要求精心组织安排,参照最新的《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见附件1),结合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动态调整结果,制定实验室安全自查实施方案,组织对各级各类实验室进行自查,加强对安全风险等级高的实验室和重要危险源严格管理。对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所有隐患整改须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二)学校复查阶段(5月21日—5月31日)
学校成立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组,对全校实验室安全进行全面复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学校将发出整改通知书、工作提醒函等形式责令隐患单位立即整改,并汇总隐患问题上报省教育厅。对存在安全隐患以及整改不力的二级单位、实验室,学校将进行公开通报。
(三)整改提高阶段(6月1日—12月31日)
组织做好迎接陕西省教育厅专家组实地调研的各项准备工作,全面接受省厅对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诊断把脉。针对省厅专家实地调研发现的隐患问题和反馈意见,逐条认真梳理,形成整改落实台账。限期夯实责任,落实到人,进行全面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在此基础上,对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加强实验室“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安全管理,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为学校“双一流”建设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坚强的实验室安全保障。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5月20日(星期二)前,将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附件2)和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3)(签字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联系人:马 强 王 苗;联系电话:029-82201804。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
2.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
3.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