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0年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暨2019年校级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5-26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为加快推进“一流专业”建设,持续促进我校信息技术与实验教学的深度融合,大力加强示范中心内涵建设,着力打造虚拟仿真“金课”,结合疫情期间的探索实践,扎实做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申报、遴选和应用工作,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暨2019年校级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0年项目建设

(一)建设意义与目标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是推进现代信息技术融入实验教学项目、拓展实验教学内容广度和深度、延伸实验教学时间和空间、提升实验教学质量与水平的重要举措,其建设成效是衡量高校创新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结合“一流专业”建设实际,可依托现有的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在建设时应充分体现“能实不虚、虚实结合、以虚促实”的原则,要以全面提高学生创新精神和实验实践能力为宗旨,进行实验教学改革与创新。项目建成后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共享知识产权,并实现在线开放共享。

(二)建设内容及要求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具有“以学生为中心的实验教学理念、准确适宜的实验教学内容、创新多样的教学方式方法、先进可靠的实验研发技术、稳定安全的开放运行模式、敬业专业的实验教学队伍、持续改进的实验评价体系、显著示范的实验教学效果”八个方面的特点和内容

项目申报应符合下列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能力强,师德好,积极投身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教学改革。项目团队组成结构合理、人员稳定,须保障线上线下教学应用正常有序运行。

2.申报项目应为高校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符合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要求。凡涉及国家保密要求的项目均不能申报。

3.申报项目应是面向实验教学培养目标,针对实物实验安全性差、难以实现、成本高昂、时空限制等方面原因不便开展的实验教学任务。项目应实现实验核心要素,项目的仿真度应着力于还原真实实验的教学要求、实验原理、操作环境及互动感受。

4.申报项目应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纳入本专业教学计划,且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原则上不少于两个学期的实际教学应用。

5.申报项目的实验教学设计须具有原创性。仅拥有实验软件系统使用权的项目,或者购买实验软件系统使用的,不在申报范围内。

6.项目所属学校须对本实验项目全部内容独有或共有著作权,并确保项目内容及使用项目内容的行为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为保障获得认定后的共享服务工作,共有著作权的项目须经全部共有方同意,在项目获得认定后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免费共享及进行其他符合项目需求的使用。建议学校进行与项目相关的软件著作权登记。

7.申报项目的有效链接网址应直接指向实验项目,且保持链接畅通;应确保在承诺并发数以内的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8.申报项目获准推荐国家级后,须按照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技术接口规范》,与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共享平台—实验空间(www.ilab-x.com)完成相关数据接口联通。

为保证项目严格符合申报要求,请各项目负责人在与开发企业签订定制开发合同时,将企业配合完成软件著作权登记、完成数据接口联通作为合同条款,并作为项目验收、拨付经费的前提。

(三)建设范围

1.结合国家规划和学校实际,2020年支持类别如下:

 

2.对未列入上述建设范围,符合相关类别,前期有建设基础的鼓励申报。

(四)建设方式

坚持“符合标准、注重质量”的原则,重点对已经具备前期建设基础、基本符合建设标准的项目进行立项支持。采取组织申报、学校评审、立项支持的方式进行。

1.组织申报(6月22日前)

相关二级单位结合学校支持计划,组织人员认真学习领会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建设内容、建设标准,认真参考实验空间网站展示并获批的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样式,从实际需要出发,组织建设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填写并提交《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其中有效链接网址须直接指向具体项目。

2.现场答辩(6月下旬)

项目负责人介绍申报项目,对项目进行现场演示、测试,并接受专家组询问。

3.立项支持(6月底)

学校公布2020年校级项目立项名单,并核拨建设经费,项目所在学院支持项目负责人推进项目建设。

后续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安排,择优推荐参加2020年国家、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评选。

(五)条件支持

1.平台支持。学校建设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开放共享平台,支持各项目在平台展示应用。

2.经费支持。对于立项支持的项目,学校提供专项建设经费,鼓励学院给予经费配套。国家、省级项目列入学校重要业绩指标奖励范围。

3.政策支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情况列入各示范中心检查评估指标,项目申获情况列入学院年度业绩考核指标。

4.其他支持。学校提供相关软件或项目开发商以及相关政策信息等供参考。

二、2019校级项目验收

(一)验收范围

2019年度立项的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包括2个重点项目和10个培育项目(见附件)。其中:

1.已认定为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和已认定为省级并被推荐至教育部参加2019年国家级评审的项目,按照《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共享服务规范》和《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技术接口规范》要求,进入国家和校级项目共享平台,做好项目的开放共享服务工作,无需参加验收,学校拨付剩余经费

2.其他立项项目参加验收,学校视验收情况拨付剩余经费。

(二)验收内容

验收主要围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内容》,重点检查项目的改进完善、持续建设服务和实际应用等情况

(三)验收形式与时间

专家组提前查看项目链接网址,项目负责人于6月下旬现场汇报项目进展应用情况。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20年6月22日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邮箱:

1.《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

2.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教学引导视频。

人:刘永涛    强;

联系电话:029-82201804;

电子邮箱:sgc@xauat.edu.cn

 

 

附件:

1.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

2.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及教学引导视频技术要求

3.2019年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名单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5月26日

 

 


 


上一篇: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仪器设备验收公告

下一篇: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工程综合实训中心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