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实验教学条件保障和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7-17    浏览次数:

各院(系):

根据学校《关于切实做好近期高温天气应对和期末稳定安全工作的通知》(西建大党办〔2017〕5号)要求,结合持续高温天气实验室事故易发、多发的特点,为保证学校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实验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维护实验室安全稳定局面,学校将于近期对实验室实验教学条件保障和假期安全情况进行抽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实验教学条件保障检查。主要包括学校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及审核评估整改中期检查中实验室发现的相关问题,实验仪器设备安全运转情况和保养、维修、维护状况,新购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行情况,下学期实验开展所需药品、耗材等实验辅材的准备情况,以及《实验室工作日志》、《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管理日志》、《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台账》、《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台账》等工作资料的有效使用和管理状况。

(二)安全检查。主要包括实验室环境卫生和安全保障、危险化学品、水电、特种设备和一般仪器设备安全操作等专项安全管理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实验室自检自查、隐患整改、安全教育、应急救援、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等日常管理工作是否到位;易制毒化学品、危险废物、易燃易爆气瓶等危险品的日常管理是否规范;高温酷暑极端天气条件实验室用电线路及设备的安全运行状况是否良好;假期不开放的实验室水、电、气、门窗等环境设施是否关闭,现存的危险化学品、大型贵重仪器设备是否妥善保管;假期开放实验室教学秩序、防火防盗等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阶段安排

此次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整改阶段(2017年7月17日—7月19日)

各院(系)安排实验室组织专人对照《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可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网站“资料下载”栏下载)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

检查后,各实验室将《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检查人员、实验室主任签字)交所在学院(系)存档备查。各院(系)集中梳理实验室在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相关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表》(可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网站“资料下载”栏下载,单位主管领导核实签字),并于7月19日下午6点前将表格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未提交的单位视为无实验室安全隐患。

(二)学校抽查阶段(2017年7月20日至7月21日)

学校成立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组,针对院(系)提交的《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表》,重点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实验室进行实地复查,对其他实验室随机抽检。对检查不合格的实验室,学校将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对存在安全隐患以及整改不力的院(系)、实验室,学校将在网页及时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工作要求

(一)各院(系)应高度重视,根据检查内容及时查找安全隐患和工作不足,全面落实各项应对措施,自觉做到安全管理常抓不懈,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安全教育实时跟进,安全检查不留死角。同时,所有实验室在检查时须有专人值守,开门待检。检查当日请各单位安排实验室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系人,一同协助检查。

(二)假期不开放的实验室在安全检查后原则上要封条管理。假期开放的实验室要深刻吸取相关实验室安全事故教训,实行逐级审批制度,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开放期间相关院(系)要组织开展安全宣讲,实验师生要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仪器设备安全操作规范,实验过程中禁止实验人员擅自离开,坚决避免意外突发事件的发生。

(三)放假期间,各院(系)主管领导、实验室主任和相关人员要各司其职,精心安排好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和值班巡查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值勤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加强安全巡查,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信息报送工作,遇重要情况或重要信息应在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的同时,第一时间向学院(系)、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和学校总值班室(行政楼510室,电话:82202121)报告,不得瞒报、漏报、不报。学校将组织人员对各实验室值班情况进行检查。

(四)请各院(系)于2017年7月24日下午18:30前将本单位《实验室假期值班安排表》(可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网站“资料下载”栏下载)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永涛 马 强

联系电话:029-82201804

电子邮箱:xjdshiyanshi@126.com

地 址:雁塔校区行政楼314室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7年7月17日


上一篇:关于完善及申报实验室开放项目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报送2016/2017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