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建大实字〔2013〕1号
各院(系):
为保证草堂校区实验室建设有序、顺利推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构筑层次清晰、结构完整、功能完善、体系优化的实验体系,经研究决定,要求各院(系)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草堂校区实验室建设规划的原则意见(讨论稿)》做好草堂校区的实验室建设规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院(系)应高度重视草堂校区实验室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尤其在实验室设置、建设理念、建设内容、建设目标等方面,做好前期调研与论证,确保实验室结构体系科学合理。
2.各院(系)成立草堂校区实验室建设规划工作组,由院长(主任)担任组长,全面负责草堂校区实验室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明确工作小组职责,并分别召开由校外专家参加的草堂校区各实验室规划专家论证会。工作组和论证会专家名单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
3.进度安排
(1)11月上旬,组织召开草堂校区实验室建设规划工作会。
(2)11月30日前各院(系)组织开展调研、论证,形成实验室建设规划初稿,电子稿发送至xjdshiyanshi@126.com,书面稿由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与专家论证书面意见一并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主楼106室)。
(3)12月1日~12月10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并与各单位沟通、协调相关规划内容,提出修改意见。
(4)12月11日~12月20各院(系)修改完善初稿,形成规划申报稿。
(5)12月31日前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专家评审论证,修改形成全校规划稿,报学校审定。
附件:1.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草堂校区实验室建设规划的原则意见(讨论稿)
2.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草堂校区实验室建设规划信息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