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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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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7-18    浏览次数:

各院(系):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6〕34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16年度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按照《陕西省本科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遴选要求》(见附件1)执行。

(二)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按照《陕西省本科高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遴选要求》(见附件2)执行。

二、材料要求

(一)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1.《陕西省本科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书》(附件3),PDF格式,容量不超过10M。

2.实验教学中心视频材料。包括实验教学中心实验仪器设备与环境的全貌,典型实验项目内容等。视频材料要求MP4格式,尺寸为1280×720,容量不超过200M,播放时间长度不超过10分钟。

3.关于实验教学中心建设的支撑材料。包括相关政策、保障措施、规章制度和建设成果等。PDF格式,容量不超过50M。

(二)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1.《陕西省本科高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书》(附件4),PDF格式,容量不超过10M。

2.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视频材料。包括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实验设备与环境的全貌,典型虚拟仿真实验项目内容等。视频材料要求MP4格式,尺寸为1280×720,容量不超过200M,播放时间长度不超过10分钟。

3.关于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的支撑材料。包括相关政策、规章制度、保障措施和建设成果等。PDF格式,容量不超过50M。

4.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管理和共享平台。按照服务与资源相结合的原则,建设具有开放性、扩展性、兼容性、前瞻性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管理和共享平台,高效管理实验教学资源,能全面提供搜索导航服务,并及时发布资源应用信息。

上述申报材料中,申报书及支撑材料请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三份。

三、申报指标

省教育厅给我校每类中心申报限额2个。学校不给院(系)分配指标,按照申报情况公开评审、择优推荐。

四、时间安排

(一)申报意向说明阶段(7月21日前)

请有意向申报的院(系)于7月21日(周四)18:00前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说明申报意愿,以便学校有针对性地做好动员、服务工作。

(二)材料撰写提交阶段(9月12日前)

请申报院(系)组织专门团队撰写申报材料、拍摄视频、完善信息平台、组织支撑材料等,并于9月12日(周一)前完整、规范地提交申报材料。

(三)评审完善阶段(9月23日前)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院(系)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院(系)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学校根据修改完善情况择优推荐。

(四)整理报送阶段(9月30日前)

学校汇总、整理并报送相关申报材料。

五、相关说明

(一)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已列入国家学科评估指标体系,而省级又是申报国家级的前提和基础,各高校越来越重视,竞争也愈来愈激烈,请各院(系)高度重视,专人负责,精心组织申报,确保申报材料的高水平和竞争力。同时,由于适逢暑假,请各院(系)积极做好相应资源协调、条件保障工作。

(二)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是陕西省首次开展此类中心建设工作,各申报院(系)要认真研读申报材料,准确理解遴选要求,高质量报送申报材料。

(三)已获批的省级及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不再参与申报。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科。

联系人:刘永涛 马强

联系电话:029-82201804

电子邮箱:xjdshiyanshi@126.com

地址:雁塔校区行政楼314室

附件:

1.陕西省本科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遴选要求

2.陕西省本科高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遴选要求

3.陕西省本科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书

4.陕西省本科高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书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6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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