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
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度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西建大实字〔2016〕4号)规定,各中心已按要求提交检查评估材料,为扎实做好此次评估工作,学校制定了《2016年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检查评估规程》,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相关院(系)、参评中心仔细研读《2016年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检查评估规程》,熟悉评估内容、评估形式、评估程序以及相关要求。
二、各参评中心对照《2016年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检查评估评分表》,填写中心建设情况PPT汇报模板。
三、学校定于下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召开检查评估工作汇报会和现场检查,各参评中心负责人做PPT汇报,汇报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专家提问2分钟。
四、参评“一批中心”按照评估要求做好现场检查的准备工作。
五、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科。
联 系 人:刘永涛 马 强
联系电话:029-82201804
电子邮箱:xjdshiyanshi@126.com
地 址:雁塔校区行政楼314室
附件:2016年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检查评估规程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