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进一步优化实验技术队伍结构,提高实验技术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根据安排,学校将于11月启动2016年度实验技术岗位招聘工作,请各院(系)上报2016年实验技术岗位招聘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程序
(一)单位填报。各院(系)在认真分析本单位实验技术队伍结构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验技术队伍岗位编制核算办法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实际,合理制定招聘计划并按要求填报《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6年实验技术岗位招聘计划征集表》(下称征集表)。
(二)学校审核。人事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对院(系)报送情况进行审核,人事处报学校研究审批。
(三)对外公布。学校审批通过后对外公布2016年实验技术岗位招聘计划。
二、有关要求
(一)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后,院(系)人员编制情况将作为基础绩效核拨的重要依据,原则上,超编院(系)或有属于实验室编制但实际未从事实验室工作人员情况的,不得新增招聘计划,确有特殊情况的,需在征集表中说明。
(二)招聘计划应严格招聘标准及要求,尤其是第一学历、学缘结构、学术背景、专业能力等。
(三)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人事代理工作办法》(西建大﹝2015﹞179号)要求,各院(系)须在《聘用合同书》中明确事业型人事代理人员的首聘期目标任务。请各院(系)在制定招聘计划的同时做好实验技术岗位聘期目标任务的设计工作。
三、材料报送
请各院(系)务必于2015年11月5日18:00前将征集表(电子版、纸质版)交人事处教师管理科。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人事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联系人: 庞传涛 刘永涛
联系电话:82202184 82201804
附件:
1.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6年实验技术岗位招聘计划征集表
2.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实验技术岗位编制核算办法(征求意见稿)
人事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