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提高实验室和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促进资源共享和资产保值增值,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实验室和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利用率统计通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一)实验室利用率统计范围是隶属或依托学校建设管理,通过仪器设备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对外服务的实验室(中心)。
(二)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利用率统计范围是单价在人民币10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软件);或单价不足人民币10万元、但属于成套购置和需配套使用的,总价在人民币10万元及以上的成套仪器设备;或单价不足人民币10万元,但属于国外引进、学校及上级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明确为贵重的仪器设备,详细清单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确定的为准。在此基础上,院(系)也可根据单位情况,另行自主增加统计范围。
二、统计时间
实验室和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利用率的统计周期为半年,每年统计两次,第一次于每年7月15日前报送当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间的数据;第二次于每年1月15日前报送上一年7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的数据。
教育部、科技部有关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要求以上级文件为准,请各院(系)做好基础数据的整理保存,确保相关数据衔接一致。
三、统计内容
(一)实验教学。主要依据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学计划安排、实验室工作日志、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管理日志等进行统计。
(二)实验室开放。主要依据实验室开放申请表、实验室开放项目材料、实验室工作日志、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管理日志等进行统计。
(三)科学研究。主要依据科研项目申报书、批复文件或项目合同,试验合同,实验室工作日志,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管理日志等进行统计。
(四)社会服务。主要依据项目合同或证明材料、对外合同、实验室工作日志、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管理日志等进行统计。
四、计算公式
(一)实验室利用率
年实验室利用率=年利用实验室人学时数/年实验室额定人时数。年利用实验室人时数指实际工作中所有利用实验室完成实验的人时数总数,包括实验教学、实验室开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其中,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开放以实际参加的学生数计算;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以试验合同和对外合同数量为依据,每个合同按照10人计算。年实验室额定人时数=40周/年×5天/周×6学时/天×实验室容量,实验室容量=实验室使用面积/每生占有面积标准,每生占有面积标准为3.5平方米。
以科研为主的实验室利用率主要参考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利用率统计结果。
(二)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利用率
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年利用率=有效机时数/额定机时数×100%。
有效机时是指必要的开机准备时间+测试时间+必须的后处理时间。
额定机时数主要分为:
1. 仪器仪表类:
通用设备:1400小时/年,公式:7小时×5天×40周=1400小时;
专用设备:800小时/年,公式:4小时×5天×40周=800小时。
2. 机电设备类和电子设备类:800小时/年,公式:4小时×5天×40周=800小时。
五、结果运用
学校将对实验室和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利用率情况定期进行统计、排名并在学校范围通报,统计结果将作为院(系)绩效考核和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定期对实验室和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利用率进行统计通报是促进资源共享、确保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举措,各院(系)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进一步加强过程管理和工作记录,确保数据来源系统完整、详实准确。
(二)严肃纪律。各院(系)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填报数据,如发现有谎报、瞒报等不良行为的,学校将视情况减少并调整下一年度相关实验经费。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永涛 梁 武
联系电话:029-82201804 029-82202312
电子邮箱:xjdshiyanshi@126.com
地 址:雁塔校区行政楼314室
附件:
1.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实验室利用率统计表
2.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利用率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