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岁末年初,实验室安全事故易发多发,12月11日,我校某实验室发生一起由于研究生做实验时不在现场观察值守,险些酿成重大火灾的安全事件,暴露出学生安全意识淡薄、导师安全督导缺位、单位安全预防与应急处突不到位等诸多问题。为切实维护实验室安全稳定,坚决避免类似事件发生,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和学校2016冬季生产安全专项会议安排部署,同时为保证学校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实验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决定于近期开展实验室安全大排查和实验教学条件保障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安全检查。主要包括对进入实验室的本科生、研究生的安全教育情况,院(系)对“实验室安全知识学习平台”的利用情况;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水电、特种设备和一般仪器设备安全操作等专项安全管理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实验室自检自查、隐患整改、安全教育、应急救援、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等日常管理工作是否到位;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气体等的采购、使用、储存和回收管理工作是否规范;假期开放实验室教学、科研秩序、水电及设备线路、防火防盗等安全保障制度是否建立并落实。
(二)实验教学条件保障检查。主要包括学校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中实验室发现的相关问题,实验仪器设备安全运转情况和保养、维修、维护状况,新购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行情况,下学期实验开展所需药品、耗材等实验辅材的准备情况,以及《实验室工作日志》和《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管理日志》的有效使用和管理状况。
二、阶段安排
此次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整改阶段(2016年12月13日—12月18日)
各院(系)安排实验室组织专人对照《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可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网站“资料下载”栏下载)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
检查后,各实验室将《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检查人员、实验室主任签字)交所在学院(系)存档备查。各院(系)集中梳理实验室在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相关问题,尤其是危化品、易燃易爆品的安全管理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填写《实验室危化品、易燃易爆品管理信息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表》(可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网站“资料下载”栏下载),并在学校检查时提交检查工作组;对不能及时消除的安全隐患,应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同时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书面报告。
(二)学校检查阶段(2016年12月19日至12月20日)
学校成立由职能部门组成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组,针对院(系)提交的《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表》,重点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实验室进行实地复查,对其他实验室随机抽检。对检查不合格的实验室,学校将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对存在安全隐患以及整改不力的院(系)、实验室,学校将在网页及时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工作要求
(一)各院(系)应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心理,根据检查内容及时查找安全隐患和工作不足,自觉做到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安全检查不留死角。同时,所有实验室在检查时须有专人值守,开门待检。检查当日请各单位安排相关人员一同检查。
(二)各院(系)要精心安排好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假期不使用的实验室,要及时关闭水、电、气开关,拉好门窗贴上封条。寒假开放的实验室,必须由使用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后报院(系)审批,院(系)应加强对使用人员的安全教育,明确安全相关责任人,落实安全责任制,及时做好使用记录,同时做好安全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假期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巡查,严格落实值班备勤和领导带班制度。院(系)主管领导和实验室主任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带班领导带班期间不得外出。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到岗位有人值守,电话有人接听。同时加强安全巡查,发现重要信息和重大情况要在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的同时,第一时间向学院(系)、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和学校总值班室(行政楼510室,电话:82202121)报告。
(四)请各院(系)于2017年1月16日下午18:00前将本单位《实验室假期值班安排表》(可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网站“资料下载”栏下载)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永涛 马 强
联系电话:029-82201804
电子邮箱:xjdshiyanshi@126.com
地 址:雁塔校区行政楼314室
附件:
1.实验教学条件保障和安全检查时间安排表
2.实验室危化品(含剧毒、易制毒品)、易燃易爆品管理信息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