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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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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9-29    浏览次数:

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7〕47号)要求,为深入推进信息技术与实验教学的深度融合,不断加强我校实验教学优质资源建设与应用,着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实践育人水平,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计划

根据《2017-2020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附件1),教育部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开展认定的项目分类范围是生物科学类、机械类、电子信息类、化工与制药类、交通运输类、核工程类、临床医学类和药学类共8个类别,认定计划总数为100个。2017年度认定分类范围所涵盖的专业见《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对应专业表》(附件2)。

各院(系)根据《2017-2020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附件1)、《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对应专业表》(附件2)、《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分省推荐计划表》(附件3),制定本单位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建设与申报工作计划,并填写《西建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与申报计划表》(附件4)。

根据学校要求,为加强示范中心内涵建设,现有的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以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所在学院(土木学院、环境学院、冶金学院、材料学院、信控学院)以及计划申报省级以上实验教学或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院(系)必须申报,今后未建有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院系原则上不予推荐省级以上两类示范中心项目。

二、申报工作

(一)建设与申报计划

各院(系)需于10月15日前提交《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与申报计划表》(附件4)。

(二)项目申报工作

1.符合申报条件的院(系),需完成以下材料:

(1)《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两份(附件5);

(2)《申报表》WORD电子版本(OFFICE 2003)文件1个,文件名命名格式为:XXXX(学校)-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doc;

(3)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内容应包括实验教学项目基本情况、教学过程、实验要求等。文件名命名格式为:XXXX(学校)-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mp4;简介视频具体技术要求见附件6。

以上(2)、(3)项2个电子文件组成1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格式为:XXXX(学校)-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同时将电子文件刻制成光盘(制作封面,命名要求如上)。

2.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各院(系)于2017年11月3日前将《申报表》一式两份、存储电子文件的光盘提交。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3.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基本符合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要求。

(2)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坚持“能实不虚”,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3)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评审期间可以完全对外公开服务。

(4)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确保校外互联网网络链接地址直接指向实验项目,且在评审期间链接流畅;应确保所承诺的并发数以内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4.申报材料公示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对拟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在校内进行公示,并审核实验教学项目的内容是否符合申报要求和注意事项、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教学纪律要求等。申报材料公示期间,如发现并查实申报材料有信息、数据等造假、违法违规行为,将终止该实验教学项目的本次申报工作

三、申报通过认定后续管理工作

(一)持续开放服务

对认定的“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相关学院要确保项目被认定后1年内面向高校和社会免费开放并提供教学服务,1年后至3年内免费开放服务内容不少于50%,3年后免费开放服务内容不少于30%。

(二)持续监管

教育部将对“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对外联通和服务情况进行持续监管,对每半年联通测试出现10次以上不能联通或免费开放服务内容未达标的实验教学项目,经相关高校整改仍无改进的,取消“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称号。

四、学校建设规划

(一)建设规划

根据学校本科学科门类中专业类的当前布局和发展情况,结合国家专业类实验室建设情况和专业类实验教学信息化发展需求等因素,按照分批建设的原则,每年确定有关学科领域进行重点建设,从2017年至2020年共支持建设20项左右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并择优向上级部门推荐。

(二)2017年重点支持学科及申报范围

2017年计划评审3项左右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重点考虑机械类、电子信息类、化工与制药类、环境与科学工程类等学科领域。

(三)2018年重点支持学科及申报范围

2018年计划评审6项左右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重点考虑化学类、机械类、能源动力类、土木类、化工与制药类、环境与科学工程类等学科领域。


附件:

1.2017—2020 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

2.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对应专业表

3.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分省推荐计划表

4.西建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与申报计划表

5.2017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

6.2017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技术要求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7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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