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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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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固定资产报废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0-09-02    浏览次数:

学校各单位:

学校近期拟开展2020年度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范围为全校各单位的各类固定资产。各单位分类整理,分别向对应归口管理单位提交申请。固定资产归口管理情况如下:

1)国资处:家具、被服装具、标本模型、文物与陈列品、土地、房屋与构筑物;

2)实管处:仪器仪表、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印刷机械、卫生医疗器械、文体设备、工具、量具和器皿、行政办公设备

二、申报时间:2020年9月1日-2020年9月16日

三、申报方式:各资产使用单位通过学校“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申请,打印表格,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固定资产报废报损处置申请流程与操作指南)。

四、各单位应本着“优先调剂、物尽其用”的原则,对满足报废处置条件,但仍能使用的资产优先调剂处置。拟报废处置的固定资产必须为已达或超过使用年限(即资产账面净值为零),且无法继续使用,无再维修价值的各类资产。未达使用年限的资产,原则上不允许申请报废处置。

 

附件:固定资产报废报损处置申请流程与操作指南

 

 

国有资产管理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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