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实验室特种设备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4-03    浏览次数:


通  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体系建设,预防和减少实验室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各项教学、科研实验平稳安全运行,学校决定开展实验室特种设备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及范围

(一)检查对象

隶属于学校从事教学、科研等实验、实训活动的场所及其所属设施。

(二)检查范围

设备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在实验室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氧舱)、起重机械、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检查要点:设备使用登记、操作人员持证上岗、防护措施、定期检验、日常维护、应急预案及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具体详见附件1

二、工作安排

相关单位组织实验室对照特种设备的定义、使用管理要求和常见安全隐患,摸底统计实验室特种设备使用存放情况,统计完成实验室特种设备种类、数量、分布情况,形成本单位实验室特种设备管理台账。开展实验室特种设备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建立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并做好检查、整改记录,存底留痕。需要学校协调解决的及时上报,对短期内无法整改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限时整改。

学校后期将针对全校实验室特种设备安全进行实地复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学校将通过发出整改通知书工作提醒函等形式,责令相关单位开展整改落实工作

三、工作要求

特种设备是学校实验室安全重要的危险源和风险点。请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尽快摸底统计,形成本单位实验室特种设备管理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认真排查整改,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请相关单位于4月11日前,将汇总的实验室特种设备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台账(签字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联系人:马 苗;联系电话:029-82201804


附件1.实验室常见特种设备安全自查自纠要点

2.实验室特种设备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台账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4月3日




上一篇:2025年上半年开放实验项目立项公示

下一篇: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25年实验技术人员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