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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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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届实验技能竞赛决赛的通知
时间:2023-12-07    浏览次数: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安排,现将我校第届实验技能竞赛决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决赛安排

决赛时间定于2023年12月14-15日(星期四、五)雁塔草堂校区依次进行。因特殊原因影响,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现场流程

1.评委组组长宣布比赛开始;

2.参赛人员在实验室开展竞赛

3.评委打分

4.现场统分、计分,并公布参赛人员得分。

三、竞赛规则

1.决赛内容包括理论讲解、实验示范操作、学生实操等,评委从实验教案设计、教学讲授与示范操作、教学组织与实验指导、学生实际操作、特色与创新等五个方面进行评分。

2.前两位选手先不打分,第三位选手比赛完毕后合议评分尺度,给前三位选手打分,一并公布成绩;从第位选手开始,依次现场评分、当场公布成绩

3.参赛人员应在比赛前 15 分钟到达实验室现场(超过比赛开始时间 5 分钟不到视为自动弃权),做好课件、仪器等比赛所需设备的调试工作,确保无故障。否则,由于课件、设备等出现故障影响比赛的,责任自负。请参赛人员自备扩音器、激光笔等教学用具。

4.参赛人员须于比赛前向组委会办公室提交比赛项目的实验教案(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

5.每位参赛人员的讲课时间控制在25分钟以内,其中教学讲授与示范操作时间不得超过18分钟,实验操作指导控制在7-10 分钟。比赛由评委组组长宣布开始,由工作人员计时,并在 20 分钟时举牌提示,25 分钟结束时提醒参赛人员停止比赛。

6.比赛含学生实际操作环节考察,听课学生由各参赛教师联系,一般以 3-5 人,在比赛开始前 10 分钟到达比赛场地落座。

7.参赛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领导组织本单位相关实验技术人员提前 10 分钟到达比赛现场,在实验室后几排观摩区观摩学习,比赛开始后严禁随意出入。

8.为保证竞赛的公开、公平、公正,参赛人员比赛过程全程录像,现场评分、当场公布。




实验技能竞赛委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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