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工程综合实训中心: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持续促进我校信息技术与实验教学的深度融合,不断加强实验教学课程体系与教育教学方式的优化提升,有力推动优质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扎实做好新一轮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的申报、遴选和应用工作,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建设暨2020年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立项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1年申报课程建设
(一)建设意义与目标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是推进现代信息技术融入实验教学项目、拓展实验教学内容广度和深度、延伸实验教学时间和空间提升实验教学质量与水平的重要举措,已纳入“国家一流课程”,其建设成效是衡量高校创新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应结合“一流专业”建设实际,可依托现有的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在建设时以全面提高学生创新精神和实验实践能力为宗旨,应充分体现“能实不虚、虚实结合、以虚促实”的原则,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建设具有高仿真度、高展示度和高示范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实现在线开放共享的高水平综合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逐步形成专业布局合理、教学效果优良、开放共享有效的信息化实验教学体系。
(二)建设内容及要求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应提升高阶性、突出创新性、增加挑战度,实现“以学生为中心的实验教学理念、准确适宜的实验教学内容、创新多样的教学方式方法、先进可靠的实验研发技术、稳定安全的开放运行模式、敬业专业的实验教学队伍、持续改进的实验评价体系、显著示范的实验教学效果”等方面的特点和内容。具体课程申报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课程应实现实验核心要素,还原真实实验的教学要求、实验原理、操作环境及互动感受,着力解决真实实验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针对实物实验安全性差、难以实现、成本高昂、时空限制等方面原因不便开展的实验教学任务。
2.课程设计应为包含多门课程原理、方法和技术,培养学生融会贯通专业课程、应用相关知识通过自主设计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的综合设计型实验及以学科或行业发展前沿问题为选题,以学生自主设计为基本要求,引导学生洞悉、探索学科前沿,不断激发学生创新兴趣的研究探索型实验。各专业课程选题及建设可参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建设指南(2020版)》。
3.申报课程应为高校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纳入本专业教学计划,且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原则上不少于两个学期的实际教学应用。
4.申报课程的实验教学设计须具有原创性。学校须对本实验课程全部内容独有或共有著作权,并确保课程内容及使用课程内容的行为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应基于具有开发、修改、传播、售卖等授权的软件或完全自主研发的软件进行开发,拒绝使用基于有使用范围限制的免费版或盗版软件开发的课程申报,并确保课程获得认定后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免费共享及进行其他符合课程需求的使用。
5.申报课程的有效链接网址应直接指向实验课程,且保持链接畅通;应确保在承诺并发数以内的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申报课程获准推荐国家级后,须按照《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技术接口规范》,与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共享平台—实验空间(www.ilab-x.com)完成相关数据接口联通。
为保证课程严格符合申报要求,请各课程负责人在与开发企业签订定制开发合同时,将企业配合完成软件著作权登记、完成数据接口联通作为合同条款,并作为项目验收、支付经费的前提。
(三)申报建设范围
本次申报不限定专业类别,我校具有招生资格本科专业均可申报。每个专业限报1门,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学院在本院招生资格专业总数基础上可多申报1门。课程负责人只能参与申报1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已经获得过资助的各级虚拟实验教学课程不得再申报。
(四)建设方式
坚持“符合标准、注重质量”的原则,重点对有前期建设基础,取得明显教学成效,基本符合建设标准的课程进行立项支持。采取组织申报、学校评审、立项支持的方式进行。
1.组织申报(11月10日前)
各单位组织人员认真学习领会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建设内容、建设标准,认真参考实验空间网站展示并获批的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样式,从实际需要出发,组织建设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其中有效链接网址须直接指向具体课程。
2.现场答辩(11月中旬)
课程负责人介绍申报课程,对课程进行现场演示、测试,并接受专家组询问。
3.立项支持(11月底)
学校公布2021年校级课程立项名单,并核拨建设经费,项目所在学院支持课程负责人推进课程建设。
后续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安排,择优推荐参加后续国家级、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评选。
(五)条件支持
1.平台支持。学校建设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开放共享平台,支持各课程在平台展示应用。
2.经费支持。对于立项支持的课程,学校提供专项建设经费,鼓励学院给予经费配套。国家、省级一流课程列入学校重要业绩指标奖励范围。
3.政策支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建设情况列入各示范中心检查评估指标,课程获情况列入学院年度业绩考核指标。
4.信息支持。学校提供相关软件或技术研发商以及相关政策信息等供参考。
二、2020年校级立项项目验收
(一)验收范围
2020年度立项的14个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项目,包括6个重点项目和8个培育项目。其中:
1.已认定为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的项目,按照《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共享服务规范》和《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技术接口规范》要求,进入校级课程共享平台,做好课程的开放共享和应用服务工作,无需参加验收,学校拨付剩余经费。
2.其余立项项目参加验收,学校视验收情况拨付剩余经费。
(二)验收内容
验收主要围绕《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重点检查课程的改进完善、持续建设服务和实际应用等情况。
(三)验收形式与时间
专家组提前查看课程链接网址,课程负责人于11月中旬现场汇报项目进展应用情况。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21年11月10日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1.《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
2.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教学引导视频。
联 系 人:马 强 呼洋洋
联系电话:029-82201804
电子邮箱:sgc@xauat.edu.cn
附件:
1.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申报书
2.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简介及教学引导视频技术要求
3.2020年度校级立项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名单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