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2019-2021聘期实验技术岗位聘用与目标考核实施办法》和《关于2019-2021聘期全员岗位聘用工作安排的通知》,现将学校2-8级实验技术岗位申报推荐工作安排补充如下:
一、适用范围
非试点学院。
二、报送材料
各学院须在2019年5月13日前报送以下材料:
(一)学院推荐报告
学院推荐报告须包含本单位实验技术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小组组成情况,工作小组人员到会情况、会议时间、评审方式、申报表决情况、公示情况、推荐结果等内容。
(二)9-11级岗位聘用与目标考核实施细则
将经民主程序讨论通过后的9-11级实验技术岗位聘用与目标考核实施细则报学校审定,实施细则规定应不低于学校9-11级岗位的基本要求。
(三)《2-8级实验技术岗位申报表》及佐证材料
上一聘期考核合格,本聘期申请聘用在原考核合格等级岗位的人员,仅需填写并提交《2-8级实验技术岗位申报简表》。
上一聘期考核合格,本聘期申请升级聘用岗位的人员,以及上一聘期考核不合格,本聘期应按照业绩成果下聘至相应岗位的人员,需填报《2-8级实验技术岗位申报表》,并提交符合相应聘用条款要求的佐证材料。
科研服务型岗位聘用条件同教研型实验技术岗位条件,但在聘用时申请人须明确聘用岗位类型,并按照该类型岗位目标任务进行岗位考核。
各学院组织2-8级岗位应聘者统筹考虑聘用条件和目标考核要求,填报《2-8级实验技术岗位申报表》及相应材料,对填表内容进行审核并加盖学院审核条章,确定推荐人选(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报送《2-8级实验技术岗位申报汇总表》、《2-8级实验技术岗位申报简表》、《2-8级实验技术岗位申报表》以及相应佐证材料。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老师 马老师
联系电话:82201804
电子邮箱:xjdshiyanshi@126.com
地 址:雁塔校区行政楼314室
附件 :
1.实验技术岗位聘用条件及相关规定
2.2-8级实验技术岗位申报表
校实验技术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小组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