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建大实字〔2018〕7号
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教育学分考核认定办法》(西建大〔2018〕160号)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实验室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西建大〔2017〕157号)相关规定,经实验指导教师核报、各学院审核汇总、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定,并于9月20日—26日将认定结果进行公示。现将各学院学生于2018年9月前参加的实验室科研开放项目学分认定结果通知如下。
1. 各学院学生参加实验室科研开放项目学分认定结果见附件;
2. 各学院应继续挖掘实验室资源,加大实验室开放共享力度,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实验室开放项目,培养创新思维、创新意识,提高实践动手能力;
3. 各学院在开展实验室开放共享工作时应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并及时告知师生,确保工作稳步推进;
4. 未尽事宜请及时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联系。
联系人:刘永涛 马 强
地 址:雁塔校区行政楼314室
草堂校区综合楼220室
联系电话:029-82201804
029-89025804
附件:学生参加实验室科研开放项目学分认定结果(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