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过程监管和内涵建设,提升中心建设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中心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要求和学校年度工作安排,现就2018年度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检查评估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评估对象及期间
我校现有的16个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4个国家级、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全部参与评估,评估期间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其中2017年获批设立的省级中心(功能材料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化工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评估期间为2017年7月5日至12月31日,并仅参加评估不参与打分排名。
二、检查评估目的
以问题为导向,聚焦问题整改,评估解决成效,推动内涵建设,实现特色发展,切实发挥中心在人才培养、创新创业、资源整合、开放共享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检查评估方式及内容
1. 检查评估采取资料评估和现场评估相结合的方式。
2. 分类型分侧重,区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同时,探索将中心分为“基础教学型”(一类)和“教研并重型”(二类)两类,并设立不同的评估指标及权重。
3. 检查评估主要根据中心年度报告、支撑材料和专家现场检查情况,考察中心2017年围绕“人才培养、教学改革、人才队伍、信息化建设、开放运行、示范辐射”等指标的建设情况及建设成效,以及对上一年度校内检查评估专家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
四、阶段安排及材料报送
1. 自查自评阶段(4月23日~5月10日)
各学院组织所属中心开展自查自评,编制2017年度报告,并于5月10日(周四)前将年度报告电子版发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不需提交纸质报告,同时备好年度报告支撑材料(与中心年度报告数据按顺序一一对应,下同),以待专家组现场检查。
土木工程、环境类专业、冶金技术、无机非金属材料4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已于2017年底在各中心网站公示,无需重复提交,但要结合2018年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五年定期评估工作,备好年度报告支撑材料。
2. 检查评估阶段(5月中下旬)
学校组织成立检查评估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查看中心2017年度报告及支撑材料,对相关中心进行实地检查,统一听取中心汇报(PPT形式),并进行综合打分。
3. 汇总反馈阶段(6月上旬)
学校汇总、确定检查评估结果,向各相关单位反馈具体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公示检查评估结果。各中心在中心网站公布2017年度报告。
五、检查评估结果及应用
中心评估结果分为合格、整改两类,结果应用体现在以下方面:
1. 将评估结果与学院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年度业绩考核结果挂钩。
2. 对评估结果为合格的中心,给予增加实验费、加大本科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自制项目支持力度、增加培训指标等支持。
3. 对评估结果为整改的中心,学校将在一定范围进行通报,要求限期整改,明确整改问题、整改期限及责任人,对连续两年评估结果为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中心,学校将停止政策及经费支持。
六、其它
1. 附件电子版可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网站下载。
2. 未尽事宜请联系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科。
联 系 人:刘永涛 马 强
联系电话:029-82201804
电子邮箱:sgc@xauat.edu.cn
地 址:雁塔校区行政楼314室
附件:
1.2018年度参评中心名单
2.国家级中心年度报告(模板)
3.省级中心年度报告(模板)
4.中心年度报告支撑材料(模板)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