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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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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馈修改部分F-G型开放实验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7-10-13    浏览次数:

各相关院(系):

近期,经广泛组织动员,各院(系)共申报F型开放实验项目117项(其中实验室自设项目106项,学生自带项目11项),G型开放实验项目61项。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实验室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共享管理办法)规定,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了汇总整理和形式审核。为了扎实推进首批开放实验项目的顺利实施,现将部分实验项目出现的问题予以反馈,具体事宜如下:

一、存在问题

共性问题主要集中在学时、人员、地点三方面:

1. 项目学时上,根据共享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对F、G型项目,每指导一组学生的工作量按不高于4个标准学时计算,部分项目在申报时项目学时数超标。

2. 项目指导及协助人员的人数上,根据共享管理办法第17、19条规定,每个开放实验项目的指导教师为1名,每个开放实验项目需要准备及协助的实验技术人员为1人。计算工作量的同时核发奖励绩效。

3. 实验地点上,部分实验地点不明确。

除上述共性问题外,个别项目还存在起止时间不明确、研究内容缺失等问题。

二、修改要求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学校分院(系)制作了《F-G型开放实验项目信息修改清单》(见附件,以下简称修改清单),存在问题的部分已在清单中用黄色底纹标识,问题说明栏对具体问题进行了说明。

请各院(系)将修改清单反馈至项目申报人(可直接在清单上对问题部分进行修改替换),并将修改完善后的本单位汇总清单电子版于2017年10月19日前反馈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科(联系电话:82201804)。


附件:F-G型开放实验项目信息修改清单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7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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