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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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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3-25    浏览次数:

各有关院(系):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子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5〕8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15年度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申报类型

(一)已获准“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补缺申报

按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要求,每个国家级和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都应建设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或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子项目。

2012年~2014年,我校共获批4个国家级和7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对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子项目建设指标要求,我校已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数尚缺失0.5个。因此,请城乡规划环境设计两个经立项建设的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此次务必申报2015年度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子项目。

(二)新项目的申报

除上述两个补缺项目外,2015年,学校将继续择优推荐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请各有关院(系)对照申报条件,按照要求精心筹划、认真组织,做好申报工作。

二、申报条件及材料要求

(一)申报条件

按照《陕西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估指标》(附件1)执行。

(二)申报材料要求

1.《陕西省高等学校本科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书》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三份)(附件2)。

2.实验教学中心总体情况视频文件。其中应包括实验教学中心各实验室设备与环境的全貌。视频文件制成不超过20分钟的流媒体文件,分辨率640×480。

3.学校和实验教学中心制订的相关政策措施、规章制度等文件。文件目录及所有文件制成1个PDF文件。

4.典型教学案例视频文件。包括特色实验项目、实验课程等。案例不超过3个,每个案例分别制成不超过15分钟的流媒体文件,分辨率640×480,并将视频案例简介制成1个PDF文件。

5.典型自编教材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教材目录及所有教材制成1个PDF文件。

6.典型多媒体课件及其简介。课件要求可在浏览器环境播放,课件简介制成1个PDF文件。

7.其它材料。

详情请仔细阅读《陕西本科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指南》(附件3)。

三、时间安排

(一)城乡规划和环境设计两个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所在的建筑学院艺术学院按照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要求,科学筹划,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逐条逐项对照申报要求,完善申报材料,并于2015年4月24日(周五)18:00前将申报材料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为更好地给各单位有针对性的提供支撑材料,做好细致周到服务,请其他院(系)结合本单位发展规划,认真分析、合理布局,仔细研究申报材料,确定是否申报。有意申报的单位于2015年3月30日(周一)18:00前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说明申报意愿,并于2015年4月24日(周五)18:00前将申报材料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四、相关说明

(一)已获批的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不再重复申报。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科

联 系 人 :刘永涛 马 强

联系电话:029-82201804

电子邮箱:xjdshiyanshi@126.com

地 址:雁塔校区行政楼314室

附件:1.陕西高等学校本科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估指标

2.陕西省高等学校本科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书

3.陕西普通本科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指南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5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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