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学校会议安排部署和《关于印发< 第十一届“校园开放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作为第十一届“校园开放日”三项主要活动之一,各院(系)要将“实验室开放日”和“校园开放日”活动有机结合,充分展示我校实验室建设工作成就,积极开展科学知识传播和服务,努力扩大学术文化和社会影响,现就“实验室开放日”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参观实验设备、体验互动交流、感受研究魅力
二、活动时间
2017年6月26日(星期一)8:30—18:00
三、开放实验室
1. 重点开放的实验室为目前我校的5个国家级实验教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5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附件1)。
2. 其他各级各类实验室如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校级实验室等也应一并向社会公众开放。
四、材料提交
相关院(系)于6月16日(星期五)前将开放日期间重点开放的10个实验室的开放项目、接待地点、时间、人员等信息(附件2)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学校将统一在网站、橱窗宣传;其他各级各类实验室的开放信息由各院(系)公布。
五、活动要求
1.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各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应设立公众开放日,面向社会开展科学知识传播,并作为年度考核评估的重要指标。各院(系)要把校园开放期间实验室开放日作为公众开放日,主管领导亲自抓,协调相关各方,做好动员宣传,积极组织开放实验室制定活动方案,并做好活动文字、图片、影像等资料的留存。
2. 重点开放的实验室要按照实验室开放主题,制定单独的开放活动方案,突出文化学术氛围营造,力求有特色、吸引人、有互动、有意义;其他各级各类实验室也应做好相应开放准备工作。
3. 开放日期间,所有实验室要确保有专人接待、专人讲解,各实验室要做好环境安全工作,实验室人员要统一着装,以良好的精神面貌迎接家长、学生的参观和咨询。
4. 未尽事宜请联系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联系人:刘永涛 马强 电话:82201804
附件:1. 实验室开放日期间重点开放的实验室一览表
2. 重点开放的实验室开放信息一览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