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在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安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和科技处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学校实验室进行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本次检查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和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全校所有实验室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安全隐患排查。
本次检查分学院自查、学校复查两个阶段进行,检查组重点抽查了冶金工程学院实验室、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实验室、化学与化工学院实验室。检查组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的各项指标,重点对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管理情况、危险废弃物处置情况、气体钢瓶使用与管理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抽查。
通过抽查,对于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检查组与相关学院负责人、实验室安全管理员进行了充分沟通交流,在现场提出了整改建议和解决方案,并要求相关学院立行立改、限期整改,确保实验室平稳有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