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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实验室安全学生联络员的通知
时间:2018-06-19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及时了解实验室安全隐患,健全实验室安全信息联络反馈机制,充实实验室安全检查队伍,进一步完善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经研究决定设立实验室安全学生联络员。现请各相关学院推荐一批实验室安全学生联络员(2018-2019学年)。有关事宜如下:

一、推荐范围

实验室安全学生联络员优先从我校实验室安全知识考试成绩优秀的研究生和高年级本科生中选拔、聘任,一般聘期为一年,特殊情况可提前解聘、增补或延聘。

二、工作地点

实验室安全学生联络员的工作范围为校内各二级单位的教学和科研实验室、校计算与语言中心等。

三、推荐条件

(一)团结协作精神强,有参与实验室管理的积极性;

(二)组织纪律性强,实事求是,秉公办事,有保密观念;

(三)善于联系老师和同学,敢于发表意见;

(四)有较强的观察、综合、分析和信息处理以及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五)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和较丰富的实验室安全知识。

四、工作职责

(一)反映师生对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实验室安全检查、实验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利用实验课或课余时间,对实验室中存在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缺陷等进行观察、巡查、暗访,主动查找、发现实验室安全隐患,并及时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三)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实验室安全联络员会议及各项活动;

(四)参与学校组织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推荐名额与时间

(一)各学院推荐名额见附件1,确有特别优秀并且愿意为实验室安全做出工作的,可适当超额推荐,学校择优选聘,并颁发聘书。

(二)请各学院于6月21日(星期四)上午12:00前将推荐表(附件2)报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六、其他

(一)实验室安全学生联络员纳入我校勤工助学体系管理,其聘任与管理工作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

(二)对表现出色、成绩突出的实验室安全联络员授予“优秀联络员”称号,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联 系 人:刘永涛 马 强

联系电话:029-82201804

地 址:雁塔校区行政楼314室


附件:1.实验室安全学生联络员推荐名额

2.实验室安全学生联络员推荐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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