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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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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提示
时间:2020-07-11    浏览次数:

为加强假期间实验室安全防范,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实验师生人身与财产安全,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现将暑期开放实验室的安全工作要求提示如下:

1.明确安全责任。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假期仍继续使用的实验室,必须明确相关负责人及安全责任,并按要求登记备案。值班人员要进行安全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

2.妥善做好个人防护。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进入实验室的师生,须做好个人防护,同时尽量减少外出,避免人员聚集。学生实验前必须通过所在学院、导师开展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本人签字)后方可开展实验,做好对实验环境与实验项目的风险认知,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开展实验,根据危化品、易燃易爆、辐射、特种设备、机械传动、高温高压等对人体的伤害情况选择佩戴防护服、护目镜、口罩等安全防护用品,做到科学防护严禁独自一人在实验室做实验,实验过程中不得中途离开实验室。所有人员离开前请做好“四防、四关”工作(“四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四关”即关好门窗、水、电、气)。

3.做好危化品的安全使用与管理。危化品要科学分类,规范储存;使用危化品前,要认真阅读《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周知卡》;需要低温储存的试剂,请在防爆冰箱中储存;易制毒、易制爆试剂务必做好“五双”管理(双人保管、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领退、双人使用);试剂使用完毕务请拧紧瓶盖,避免挥发弥漫;所有危化品务必做到账物相符,科学规范做好领用记录。

4.加强气体钢瓶安全管理。对气瓶柜进行安全检查,易燃易爆有毒气体钢瓶必须放在气瓶柜内,气体钢瓶必须做好固定,以免碰撞或倾倒;不再使用的钢瓶委托气体供应商及时运走;易燃、易爆气体与助燃气体分开储存;缺少安全帽、胶圈的钢瓶务必联系气体供应商配备,缺少安全附件的钢瓶应拒收;不使用的气瓶或因实验需要使用完毕的气瓶,务必确保总阀被关闭,以防气体泄漏事故发生;避免因静电引起的爆燃事件。

5.做好实验室特种设备管理。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使用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并及时记录。定期对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和附属仪表进行检查,并保存检查记录,严禁使用超期未检的设备。

6.做好实验室危险废物的规范处置。向废液桶倾倒废液前,务必确定是否会发生反应,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废液桶应盖好盖子,避免挥发或倾倒;严禁向下水道倾倒废液;严禁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放

7.做好用电安全管理。大功率仪器设备应单独接线;对于裸露或存在漏电危险的电线,应及时更换;接线板做好固定,避免高温、暴晒,远离水源和易燃有机试剂,严禁放在地面;避免多个串联或超负荷用电;离开实验室应关闭电源。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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